cc国际冠军杯联赛_cc国际英语_cc国际网投诈骗过吗章程
(2005年2月1日cc国际冠军杯联赛_cc国际英语_cc国际网投诈骗过吗
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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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cc国际冠军杯联赛_cc国际英语_cc国际网投诈骗过吗。英文译名为Shengyang Security Association 缩写为SSA。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全市各保安服务企业、内部保安组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工作者以及支持保安服务业发展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具有专业性和地方性行业组织。本协会为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协助公安机关组织协调保安服务业务,规范保安服务行为,团结全市保安服务行业,推动行业自律建设,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在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中做出贡献。
第五条 本协会由沈阳市公安局主管,经沈阳市民政局批准成立,并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协会的办公地点是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陵西路8号。
第七条 本协会为独立的社团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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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调查研究,协助主管部门推进保安服务业改革,探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拓保安服务市场,提高保安科技含量,促进保安服务业发展的对策;
??(二)协助行为主管部门制定行业规范标准,开展行业认证工作,指导保安服务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三)定期公布我市保安服务市场的指导性价格,并监督各会员单位保安服务价格的执行,防止保安服务企业间的无序竞争;
(四)开展保安服务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保安教育培训工作;
????(五)开展社会宣传,增进社会对保安服务业的了解;
(六) 组织和协调行业内外之间的友好交往,传递保安信息,组织开展保安理论与技术研讨、经验交流、信息咨询服务等活动;
(七)组织协调保安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开展保安技术、产品展览展销活动;
(八)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外保安组织、企业的友好往来,加入和参与国际保安组织及其相关活动;
(九)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保安服务公司和从业人员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协调全市保安业需要统一办理的事项;
????(十)编辑出版会刊,建设和管理本协会网站;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开展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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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本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支持本协会工作并热衷于保安服务业的单位、个人。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二条 本协会聘请专家、学者或行政负责人为协会的顾问或专业委员会成员。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提供的信息和服务;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六)有权在本协会刊物上发表文章,获得本协会编印的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有一年不交纳会费并不说明情况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六条 会员有违法或者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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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
????第十七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协会的工作任务;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应当由理事会讨论通过,报主管单位审查并商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审批。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领导本协会的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八、九款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规定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并商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需要延长任期的,由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并商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审批,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常务副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参加有关会议和外事活动,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主持会长办公会议。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协会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组织开展协会日常活动;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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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配备会计和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及财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前必须接受审计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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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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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决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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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协会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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